手把肉,蒙古语称“布和力麻哈”,是呼伦贝尔草原蒙古、鄂温克、达斡尔、鄂伦春等游牧、狩猎民族千百年来的传统食品。手把肉即用手把着吃肉之意。羊、牛、马、骆驼等牲畜及野兽的肉均可烹制手把肉,但通常所讲的手把肉多指手把羊肉而言。手把肉是草原牧民是常用和最喜欢的餐食,也是他们招待客人必不可少的食品。
手把肉的制作方法和吃法别具一格。通常先用膘肥肉嫩的小口羊一只,先拔去胸口近腹部毛,后用刀割开二寸左右的直口,将手顺口伸入胸腔内,摸着大动脉将其掐断,使羊血都流聚在胸腔和腹腔内,谓之“掏心法”。然后剥去皮,切除头蹄,除净内脏和腔血,切除腹部软肉。 并按羊各关节,将全羊带骨制成数十块,放入不加盐和其他佐料的白水锅内,用大火烧煮,保持原汁原味,适当控制火候。只要肉已变色,一般用刀割开,肉里微有血丝即捞出,装盘上席。大家围坐一起,一手握刀,一手拿肉,用刀割、卡、挖、剔。手把肉鲜而不膻,肥而不腻。这是牧民的常用食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