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格特质论起源于40年代的美国,代表人物有美国心理学家奥尔波特和卡特尔等人。特质论认为,特质是决定个体行为的基本特性,是人格的有效组成因素,是测评人格的基本单位。
1937年,奥尔波特(Allport)首次提出了人格特质理论。奥尔波特把特质分为共同特质和个人特质。个人特质又分为首要特质、中心特质、次要特质。
特质如下图所示:
对上面几种特质的解释:
共同特质:是在某一社会文化形态下,大多数人或一个群体所共有的、相同的特质。例如一个民族有共同的人格特质。
个人特质:是个体身上独具的特质。例如,民族内部的每一个人也有其自己独特的人格特质。
个人特质又可以分为首要特质、中心特质、次要特质。
(1)首要特质:是一个人具有的最典型、最有概括性的特质,它影响一个人行为的方方面面。
多愁善感可以说是林黛玉的首要特质,狡猾奸诈可以说是曹操的首要特质。
(2)中心特质:是构成个体独特性的几个重要的特质,每个人大约有5-10个。
林黛玉的清高、率直、聪慧、孤僻、内向、抑郁、敏感等都属于她的中心特质。
请你在纸上分别列出自己的首要特质、中心特质、次要特质,这些特质的结合就描述了你是一个什么样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