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情感的分类

情感通常与人的更多的社会性需要相联系,包括道德感、理智感和美感:

1.道德感

根据一定的道德标准在评价人的思想、意图和行为时所产生的主观体验。道德属于社会历史范畴,道德标准在不同时代、群体、民族、社会中是不同的。

如果个体的言行符合道德标准,个体就会产生积极的情感体验,并受到别人的积极评价。

2.理智感

个体在智力活动中,认识和评价事物时产生的情感体验。如求知欲,解决问题后喜悦之感,为真理献身的自豪感等。理智感是人们学习科学知识、认识和掌握事物发展规律的一种重要动力,其作用大小同个人已有的知识水平、学习的愿望有关。

3.美感

指个体根据一定的审美标准评价事物时所产生的情感体验。从审美标准的角度来看,不同文化背景下既有共同点,也有不同的地方。

美感作为情感的一种形式,也是由客观情境引起的。这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自然景象和人类创造物的特征。前者如昆明的石林、桂林的山水、北京香山的红叶等等,后者如北京的故宫、武汉的黄鹤楼、南京长江大桥的精美造型等。自然现象和人类创造物的这些美的特征,能引起人们愉快的、肯定的情感体验。另一方面,人类社会的道德品质和行为特征,也能引起美的体验。善良、纯朴、诚实、坚强、公正坦率、不徇私情、有自我牺牲精神的品质和行为都是美的;损人利己、虚伪、胆小怕事、两面三刀、狡猾奸诈等,会引起人们的厌恶、憎恨的情感体验。可见,美感是按一定的标准评价自然特征和社会行为特征时所产生的内心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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