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工业革命后英国教育的改革和发展

1833年,英国政府决定通过拨款补助宗教团体兴办初等教育以后,使得初等教育有了一定的发展,但是初等教育还受宗教的影响,尚未建立起国民的初等教育制度。1867年,英国议会通过改革法以后,近百万的工人获得了选举权,普及教育成为政治上的迫切需要。同时英国的统治阶级也认识到,初等教育不能完全由教会控制,初等教育应当完全是非宗教性的。另外,英国工人阶级力量的壮大,对自身意识的觉醒以及对民主的迫切追求,使得给工人阶级一定的文化知识教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问题。

1870年,英国教育署长福斯特提出了“初等教育法”,获得了议会的通过。因此,该法也称为“福斯特法案”。法案旨在完善现有的宗教和慈善团体兴办初等教育的基础上,建立公立的初等教育制度,以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1870年初等教育法的制定,奠定了英国教育制度的基础。

法令规定:

在教会学校设置不足的地区,应设置由纳税人选举的地方教育委员会兴办的学校,并由地方税收举办公立初等学校。

各教派设立的学校地位得以保持,但不能从地方税中得到补助。

公立学校可以进行不属于任何宗教团体的宗教教学,也允许教师不参与学校的宗教教学。学生家长可要求其子女不参加学校的宗教仪式或宗教教学。

规定对5-12岁的儿童实施强迫教育。

1870年的初等教育法,是英国一次创立国民初等义务教育制度的尝试。虽然它没有消除宗教在教育上的地位,而形成了英国历史上公立学校和教会学校并存的制度,但英国的教育制度从此得到了较快的发展。1880年,英国实行了5-10岁的义务教育,到1891年,英国完全实行了免费的初等教育。

这一时期,英国的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在前一阶段改革的基础上,不断进行充实和提高,也得到了较快的发展。

【课后反思】
1.近代英国产生了很多新的学校,例如公学、学园,试对其中的一个进行评价与思考。
2.从教育领导体制、教育法案、初等、中等和高等教育各个方面,总结评价英国近代初等教育的发展脉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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