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世纪80年代前后,英国首先开始了工业革命。工业革命引起了英国社会的巨大变化:生产力得到迅速发展;大工业城市相继出现;人口增长迅速;工厂制度兴起,英国一跃成为近代社会高度工业化的国家。在工业革命时期,英国的教育也有了新的发展和变化。
工业革命使得解决普通人的教育和普及初等教育的问题,成为更为迫切的现实需要。由于工业革命要求劳动者掌握相应的文化技术知识,不仅需要对成人,而且也需要对童工进行必要的教育训练。同时,资产阶级为了保护自身的利益和参政、竞选、维护社会秩序的需要,也主张给工人阶级及其子女以一定的文化知识教育。当时英国著名的经济学家亚当·斯密就指出,“在一个文明与商业化的社会里,要求公众更为注意的是一般普通老百姓的教育,而不是有钱有地位的人的教育”。因为,国家从这一部分人的教育中也可以得到好处。“一个有修养的民族总是远比一个愚昧无知的民族更正派更讲秩序”。
1.星期日学校
在英国工业革命的时期,首先出现的是星期日学校(Sunday School,也称主日学校)。1781年,格勒斯特郡的报馆经理、慈善家R.雷克斯出资为工人子弟兴办了一所学校。这所学校主要是利用星期日传授读、写、算知识和宗教知识,而被称为星期日学校。由于学校把工人子弟在星期日里组织起来,既可以给儿童一定的知识教育,又可以减少社会秩序的混乱,防止社会的“骚乱现象”,因而星期日学校在全国各地得到发展。1785年,英国建立了“星期日学校协会”。18世纪末,英国有25万儿童在星期日学校学习。到19世纪初,就学人数已达100多万。
2.导生制学校
伴随星期日学校的发展,18世纪末至19世纪初,另一种学校制度――导生制学校的出现,极大地促进了初等教育的发展。导生制也称相互教学制,由英国国教会教师贝尔(A.贝尔)和公谊会的教师兰卡斯特(J.兰卡斯特)创立。在实行导生制的学校里,一个大教室中安置一排排长桌,每排约10多个学生,其中由一个年长、学习好的学生做导生。教师先教导生,然后由导生把刚学到的教学内容再教给其它学生。这样一个教师可以通过导生教几百个甚至上千个学生。导生制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学生多、教师少的矛盾,引起了社会的重视。19世纪初导生制得到较快的发展。
3.童工的教育
在工业革命时期,工人阶级为缩短工时和建立工厂法,保护童工的利益,与资产阶级进行了长期的斗争,也促进了英国初等教育的发展。当时,英国工厂大量使用廉价的童工,劳动时间每天达10-14小时。在工人阶级的斗争下,1802年,英国议会通过了第一个工厂法,规定限制童工的劳动时间,并提出对童工进行一定的读、写、算的教育,但该法没能执行。1833年通过的工厂法规定,禁止雇佣9岁以下儿童做童工,9-13岁的童工每天的劳动时间限制为8小时。同时规定,在纺织厂劳动的13岁以下的童工每天接受2小时的义务教育,厂主如雇佣没有医生的年龄证明和教师的入学证明的儿童,就要受罚。从1867年起,工厂法由纺织厂扩大到其它工厂普遍实施。工厂法关于教育条款的制定,客观上使得教育由原来的一种慈善性质,转变为一种法律的规定,有利于教育法制化的发展。
工业革命的发展,引起了英国政府对教育的重视。长期以来,英国教育的领导权一直由教会的国教派和非国家派控制,双方斗争愈演愈烈,国家很少过问教育。工业革命的迅速发展,使得教育的经济意义显著,它要求广大工人及其子女必须接受一定的教育,只有具有一定文化知识的人,才能适应社会和职业的变化。这一客观需要,促使英国政府在19世纪初,开始实施国家管理教育的政策。1833年,英国议会表决了一项提案(即教育补助金法),要求国王批准每年拨4万英镑的款项,以弥补私人捐款的不足和补充建立贫苦儿童的校舍。这笔款项的70%拨给了国教派所属的全国教育促进会,30%拨给了非国教所属的全英及海外教育协会。1833年以后,英国政府每年增加拨款,并开始加强对教育工作的监督和管理。1833年英国教育发生的变化表明,教育由原来的一种宗教行为或民间行为开始向国家行为方面的转变,国家控制教育开始成为英国教育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
为了加强公学的建设,1861年以后,英国成立了“公学调查委员会”,开始对公学进行改革。1868年,通过了“公学法”。这一时期,英国还成立了“文法中学调查委员会”,1869年通过了关于捐资兴办学校的法案。19世纪20年代,英国开展了“新大学运动”。1825年,建立了具有近代世俗性质的“伦敦大学学院”,开设语文、数学、物理学、精神道德科学、英国法、历史、医学、经济等科目。1836年,该校与“国王学院”合并成为伦敦大学。新大学运动期间,在英国的一些工商业、文化集中的城市建立了许多新的学院,如曼彻斯特的欧文学院、利兹学院、伯明翰学院、利物浦学院等。1900年以后,这些学院陆续发展为地方大学。19世纪50年代以后,英国政府加强了对各类教育的干预,并对高等教育和中等教育进行了改革。1854年,英国通过了“牛津大学法案”;1856年,通过了“剑桥大学法案”。其主要内容是建立“校务委员会”,加强委员会的权限,增加近代学科内容等。总之,在这一时期,英国的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也得到了较快的发展,以适应近代资本主义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