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立国际性组织阶段

一战后,新教育运动继续发展。1921年,在费利耶尔的发起下,在法国加来市成立“新教育联合会”(New Education Fellowship,简称NEF),并出版杂志《新时期的教育》(Education for the New Era)。1922年,新教育联合会提出了“七项原则”,强调活动以及儿童个人自由而完善的发展。这七项原则即:(1)增进儿童内在的精神力量。(2)尊重儿童个性发展。(3)使儿童的天赋自由施展。(4)鼓励儿童自治。(5)培养儿童为社会服务的合作精神。(6)发展男女儿童教育间的协作。(7)要求儿童尊重他人与民族,保持个人尊严。这七项原则成为战后新教育运动的国际性宣言。

新教育联合会建立以后,多次召开教育大会,通过对儿童与教育不同问题的研究,推动了新教育运动的发展。下面主要介绍1932年以前,新教育联合会的主要会议及主题有;

1921年,第一次会议在法国的加来召开,会议的主题是“儿童创造性的自我表现”。

1923年,第二次会议在瑞士召开,会议的主题是“教育与创造性”。

1925年,第三次会议在德国召开,会议的主题是“儿童创造性的培养”。

1927年,第四次会议在瑞士召开,会议的主题是“教育中自由之内涵”。

1929年,第五次会议在英国召开,会议的主题是“新心理学与课程”。

1932年,第六次会议在法国召开,会议的主题是“教育与社会变迁”。

从上面的会议主题的变化可以看出,30年代以前,新教育的活动主要是关心儿童的创造性的培养和教育,而在30年代以后,新教育开始关心教育与社会的联系。

(三)后期发展阶段

新教育思想形成后,随着政治经济形势的变化也在不断地进行完善。整个20年代,新教育联合会推行儿童中心的教育目标。1929年,世界范围内的经济大萧条,给各国经济和政治都带来了很大的冲击,也使得教育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在这种情况下,新教育联合会也修改了自己的目标。

1932年的法国尼斯会议强调要关心“我们时代的复杂性”,使教育为社会变革服务,让儿童理解社会和经济生活的复杂性等。因此,1932年的协会章程突出了教育改良社会的要求。新教育联合会在整个欧洲、亚洲和非洲的一些国家以及英语世界的大部分地区建立了分会。

1942年,新教育联合会通过《儿童宪章》,宣告:任何性别、种族、国籍信仰和社会地位的儿童,都具有如下基本的和最低限度的权利:(1)儿童的人格是神圣的;儿童的需要必须是任何良好教育的基础。(2)儿童享有适当的衣食住的权利应被认为是出自国家财源的首要开支。(3)一切儿童要有接近本国知识与智慧宝藏的平等机会。(4)使一切儿童有全时间就学的机会。(5)应给所有儿童以宗教教育。这一“儿童宪章”基本原则的提出,标志了新教育已扩大了其实施范围,为各国儿童权利的保障和义务教育的实施提供了条件。

1966年,新教育联合会改名为“世界教育联合会”(World Education Fellowship,简称WEF),标志着新教育运动作为一场运动的终结。

在新教育实施与发展的基础上,20世纪最后的二三十年中,出现了一系列关于新教育的理论阐述。几乎西欧各国在这一时期都出现了热衷于新教育的教育家,他们既从事一定的新教育的实验,又在前人和自己实验的基础上,结合新教育的一些基本原则从不同侧面提出了属于新教育范畴的教育理论。其中比较著名的有瑞典的爱伦·凯(Ellen  Key,1849一1926)、比利时教育家德可乐利(O.Decro1y,1871一1932)等。这些,我们将在下一章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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