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中外学校概念的历史演变和文化倾向有多大差异,关于学校的认识中外还是有许多一致之处的。下表中分别是我国学者陈元晖和日本学者平塚益德对“学校”的界定。
学校的不同界定 | |
陈元晖 | 专门进行系统教育的机构。它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利用一定的设施和场所,并有受过专门训练的人负责,把人类的知识经验、通过一定的科学体系,传授给下一代。 ——《教育与心理辞典》 |
平塚益德 | 以教育为目的的而又比较长期地开展计划性活动的组织体。学校的构成要素一般认为有三,即:作为职业从事教育的教师,实施教育工作的建筑和设施,受教育的学生。 ——《世界教育辞典》 |
综合有关的各种定义,我们把“学校”定义为:专门从事教育工作的社会组织和机构。根据前述“教育”的定义,也可以将“学校”定义为:学校是在一定社会制度下所建构的、以专门促进个体的社会化和社会的个性化为核心任务的社会组织和机构。学校的具体类型是由建构它们的社会制度以及所应该完成的个体社会化及社会个性化任务所选择和决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