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India)也是世界文明古老的发祥地之一。早在公元前3000年就已经与尼罗河、两河流域的文化进行交流,并且显现出同等的文明。但有一段时期,这个文明曾经中断了。公元前2000年中叶,北部的雅利安人部落进入印度,征服了当地人,建立了王国。雅利安人已经有了自己的文字——“梵文”,据说可能与埃及和两河流域的文字有联系和影响。
在印度奴隶制度不断发展的过程中,逐渐形成了种姓制度。根据印度古老的解释,种姓原是个人品德的标志,只要对所属尽了职责,就可以升到另一个种姓。但是随着印度社会的发展,这种制度逐渐成为世袭并且制度化了。据印度古代典籍《梨俱吠陀》上记载,大神普鲁沙被诸神分割,其身体的不同部位产生了四个种姓。其口转化为婆罗门;两手制成罗惹尼亚(即王族,当时还没有形成“刹帝利”一词);两腿为吠舍;两脚为首陀罗。四个种姓的等级和地位是不同的。
公元前2000年以后,印度社会逐步形成了婆罗门(Brahmans)、刹帝利(Kshatriyas)、吠舍(Vaisyas)和首陀罗(Sudras)四个等级。奴隶制国家形成以后,等级划分更为严格。其中婆罗门是僧侣祭司,刹帝利是军事贵族,以上两个属于高级种姓,是特权阶级。吠舍是是农民、手工业者和商人。虽然他们和前两个种姓同属于死后可“再生”的人,并享有人身自由,但仍处于被统治的地位。首陀罗地位最低,不属于再生种姓,是没有权利的奴隶,为非“再生”人。而不同种姓的人通婚所生的子女被排除在种姓之外,称为“贱民”,为“不可接触的”人。
以后,婆罗门的《摩奴法典》更强化了这种制度。婆罗门教是随雅利安人进入印度并逐渐完善的宗教,后来也称为印度教,公元9世纪后逐渐改革为新印度教。婆罗门教强调吠陀天启、祭祀万能、婆罗门至上,而这些都是佛教所反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