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德即知识”

“德即知识”(Virtue is Knowledge)的思想,也是苏格拉底教育思想的一个重要内容。根据他的观点,人与宇宙万物一样,同是神的创造物,所不同的是,神不仅创造了人的肉体,而且为人安排了灵魂。人的一切知识、智慧和道德都存在于人的灵魂之中,都是灵魂的属性。因此,智慧和道德具有内在的、直接的联系。在他看来,知识包括一切善,美德是一种关于善的知识。他认为人能为善或不能为善,主要在于是否具有关于善的真实的知识,只有知道什么是善,什么是恶,人才能趋善避恶。这就是说,道德的行为之所以发生,首先是因为行为的发生者具有关于道德的知识,如果行为的发生者不具备道德的知识,便不可能作出道德的行为。因而没有明知而故意作坏事的人。他明确把人分为真正懂得善的人和不懂得善的人。懂善的人有美德,反之则无。知为善,无知为恶,即知识是好事,无知则是坏事。

【课堂探究】
“如果行为的发生者不具备道德的知识,便不可能作出道德的行为”。你同意苏格拉底的这一观点吗?结合实际谈谈你的看法。

从“德即知识”这一思想出发,苏格拉底进一步做出推论:如果一个人知道一件事情是好的,他就应当努力去实现这件事;而如果一个人自称知道一件事情是好的,但又不去实现这件事,这恰恰说明,他实际上并没有真正知道这件事的好处,他并没有关于这件事的知识。一个人知道善而不行善是自相矛盾的。在这里,苏格拉底强调“德即知识”的一个重要目的,就在于当一个人认识到真理和善以后,就应当义无返顾地去追求,甚至牺牲自己的生命。在这方面,苏格拉底本人就是一个典范。据有关资料记载,当苏格拉底被判死刑以后,他有多次逃生的选择:如他可以交付一笔赎金以换取生命,他的朋友也愿意代他交付赎金;他还可以把妻子和孩子带上法庭求情,用情感化陪审团;另外,在临刑之前,朋友又为他安排还逃走的道路。但他认为这些行为都是与法律相抵触的不正义的行为。当他在知道什么是正义之后就不能再做不正义的事情。他宁可承受不正义的惩罚,也不愿做不正义的事情。苏格拉底为追求正义和真理献出了自己的生命,他的这一行为成为西方道德教育中的重要范例之一。

苏格拉底高度评价“德即知识”在教育在意义。在他看来,因为德即知识,而美德的获得与教育有重要的联系。因此,懂得善的人是通过教育获得的。他说“假如美德就是知识,那么无可怀疑美德是教育的结果”。只有通过教育,才能使人对自身有明确的认识,从而才能获取善的知识,成为有完美德行的人。

苏格拉底这种“美德即知识”的教育观,强调道德中知识的重要性,在教育思想史上具有及其重要的意义。他第一次提出了道德品质对道德知识的依赖关系和道德知识对道德教育的依赖关系,这对于道德问题的研究具有深刻的意义。它否定了希腊传统的道德天赋的观念,否定了贵族阶级对道德的垄断,为民主政治的建立作了理论上的辩护,同时也高度强调了教育的作用。另一方面,由于苏格拉底强调知识在道德形成中的重要作用,并把知识教育作为道德形成的基本途径,因而为近代教育性教学原则开了先河。

但苏格拉底的这种思想也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首先他只注重道德知识,而忽视道德习惯行为的培养,这就造成了他对道德教育理解的片面性。其次他以知善和不知善作为划分有道德和无道德的标准也是不合理的,道德的培养是 知识和实践结合的结果,如果知善和不知善作为划分有德或无德的标准,那么如何看待有良好行为和道德习惯而缺乏必要的道德知识的人?苏格拉底实际上没能解决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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