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于公元前1世纪中叶产生于小亚西亚、叙利亚和埃及等地区。在帝国统辖地区,为了要摆脱罗马帝国的奴役和剥削,一些人用救世主降世即将解救人间苦难等宗教迷信宣传,秘密传播反抗罗马统治者的思想。他们希望人民通过乞求“救世主”耶稣基督来解救苦难。这种原始基督教的传说,正适应了各族被压迫、被奴役人民空幻的愿望。
基督教在1世纪后期传入罗马,最初作为异教受到迫害,但是随着基督教不断传播,基督教的势力也在不断扩大。教会中已经出现专门负责教会事务的教士和主教。教徒捐献的财产成为教产,教会又用教产赈济穷人,在信徒和非信徒中产生极大的影响。于是,基督教的影响由罗马社会的下层逐渐扩展到罗马社会的中、上层。而这一时期,罗马帝国政治统治也日益腐败,整个官僚行政系统几乎失去了控制能力。基督教的势力已经不从前,日益强大。在这样的情况下,罗马帝国皇帝便开始改变反对和迫害基督教的一贯政策,变为基督教的信奉者和支持者。公元313年,西罗马帝国君士坦丁和东罗马帝国皇帝李锡尼在米兰联合发布“宽容赦令”(又称“米兰赦令”),宣布所有宗教同享自由、不受歧视,基督教成了西罗马帝国的正统意识形态。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在罗马帝国后期,基督教教育迅速兴起。从此,基督教也一改原始基督教解救被奴役人民苦难的初衷,转而成为帮助统治者规劝劳动者逆来顺受,甘愿接受统治者奴役的工具。
基督教成为罗马的国教以后,公元395年罗马帝国分裂为东罗马帝国和西罗马帝国。西罗马帝国的基督教特别热衷用基督教精神改变教育的性质,设法把基督教精神渗透到世俗学校教育中去。他们做的第一步是派遣僧侣牧师到学校任教,取代和排挤世俗的希腊、罗马的教师,紧接着便是改变课程内容。学校教育中凡不合于宗教神学思想的一概加以剔除,而增加以符合宗教要求的内容。到最后,凡不符合教会要求的世俗学校都被禁止和查封了。
在西罗马境内,随着世俗学校逐渐衰亡,教会学校取而代之,并且开始自办学校。从公元2世纪开始,为了传播教义、吸收教徒,基督教会先后开办了初等教义学校和高等教义学校等教育机构。其中,初等教义学校是教会最早设立的初等教育性质的学校,其目的是对原来信仰“异教”的皈依者,进行必要的入学前教育,同时也负责对教徒进行宗教教育。这类学校建立于公元2世纪,到公元5世纪时趋于鼎盛。初等教义学校设立之初,只开设为期两年的课程,以后扩展为4年。四年的教育大致分为4个阶段,每个阶段的教育内容各不相同:第一个阶段为申请入学;第二个阶段为“谛听者”;第三个阶段为“跪拜者”;第四个阶段为“选民”。只有达到第四个阶段,方可成为教徒。
高等教义学校则以培养神职人员为宗旨。公元179年前后,斯多葛学派的哲学家潘提努斯(Pantaenus,出生年不详),开办了第一所高等教义学校。此后神学家奥里根(Origenes,约185-254)又创办了同样性质的学校。与初等教义学校不同,高等教义学校教学内容主要是所谓“异教”的文化学术,即古希腊和罗马的文化遗产,包括文法、音乐、修辞学、天文学、解剖学、逻辑学、伦理学和形而上学等。教授这些科目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反击异教的文化学术以完善基督教教义。
在基督教学校的兴起和发展的同时,罗马帝国原有的世俗性质的文法学校和修辞学校却在不断衰落。到西罗马帝国行将灭亡之际,帝国境内的世俗的教育机构大多已不复存在,教会学校代替了他们原有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