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神学革新与中世纪大学

从11世纪开始,西欧中世纪社会发生了重要变化,突出标志就是出现了由“教皇革命”所引发的神学革新,使得西欧社会和教育进入到一个新的历史时期。中世纪大学就是在这种环境中建立的。

(一)“教皇革命”与神学革新

1. 教皇革命的发生

中世纪是一个使人类退到历史舞台的后面,突出神的地位的时期,而11-13世纪的神学革新又使得人类走到了历史的前台。这次变革使得人类通往天国的道路不再被看作只靠神的恩典,而是借助自己能力所及的方法不断前行的过程。由于这次神学变革发生在中世纪中期的11-13世纪,因此有学者称其为“教皇革命”。“教皇革命”主要是通过教皇格列高利七世(1073-1085年在位)和在他以前和以后的其他教皇,以及其他教士的几十年的努力。“教皇革命”不但涉及教会的结构,其最终结果是整个西欧社会的文化知识、价值、法律和制度的重组。

“教皇革命”的原因主要有:一是人们对中世纪初欧洲社会危机的强烈反应。欧洲封建制度的发展在10世纪和11世纪达到了顶点。以后欧洲分裂成许多小的政治实体。社会到处没有安全感,社会因血腥复仇和内战而动荡不安。二是社会没有精神引导,重新异教化。神职人员失去了自主权。三是日耳曼国家的皇帝们控制着罗马教廷,国王和大封建主任命高级教士,小封建主这任命神甫。神职体制包含了许多世俗体制的弊端。

“教皇革命”内在原因是教会改革派要使世界基督教化。在他们看来,基督在离开世界时曾经允诺“千禧年”会回来,然而一千年过去了,什么也没有发生。主要原因是这个世界变得糟透了,以至于基督不愿意在这里安家。人类是唯一为此事负有责任的人。教会不能再持有中世纪初传教士的那种“寂静主义”的处世态度,应该负有重要责任。教皇须具有绝对权力,从世俗社会的世俗权力中解放出来。

“教皇革命”的内容包括:格列高利七世于1074-1075年间发布了著名的《教皇敕令》注解),宣称教皇既对教会也对世俗王国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教皇有权在教会实行绝对的立法权。颁布的措施包括,抨击买卖圣职、尼古拉主义(教士结婚行为)和世俗授任神职制。决定一般的主教、修道院院长和教士应由唯一的教会权力机构任命。宣布教士单身法令。由此神职人员构成一个独立的社会团体,这个团体的财产不应再分散,而应该完全供执行神职任务的人员使用。

《教皇敕令》将教皇在天主教会内部的职责归纳为27条,其中主要的条目有:1、罗马天主教会为上帝独自建立的。2、只有教皇理所当然地被称为“万能的”。3、只有他能任命或废黜主教。6、禁止与被他革除教籍的人来往并留在同一居所内。8、只有他能使用帝国的徽章。9、王公应当只吻罗马教皇的脚。11、他的头衔是举世唯一的。12、他有权废黜皇帝。19、任何人不得对他进行裁判。22、正如在《圣经》所写的,罗马天主教过去不曾犯错误,今后也永远不会犯错误。23、由宗教会议选举后受圣职的教皇,由圣彼得授予权力。

2. 教皇革命的影响

教皇革命的影响。改革浪潮触及了天主教会法。教皇们不但命人编纂古代法令正典,而且根据《教皇敕令》赋予的新的立法权,他们自己也颁布新的教皇法令——教宗手谕。为了给这一双重工作提供技术范例,格列高利七世下令重新研究自中世纪初起几乎被人遗忘的古罗马法。1080年左右,教皇任命伊尔内留斯在博洛尼亚创立了欧洲第一所法学院。另一方面,以教皇为首多次召开大公会议,创立了一种新的通用的教会法,目的是组织基督教社会。在罗马法的基础上,新的教会法大全《格拉迪安教令》制定出来了。新教会法令的制定,不仅使原来的罗马法“基督教化”,又使原先难以维持生存的基督教道德规范“法律化”,更加容易实施。

“教皇革命”也影响了中世纪大学的建立。继法学院建立以后,欧洲又创设了一些新的大学,重新讲授古代继承下来的自由艺术,即科学,并很快设立起完整的神学、罗马法、天主教会法、医学等高等学院体制。开始了中世纪大学和经院哲学的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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