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弥尔――论教育》写于1757年,1762年第一次在荷兰阿姆斯特丹出版。该书是一部半小说体的教育专著,公分五卷。前四卷提出儿童成长的自然的重要时期,及与之相适应的教育原则、内容和方法。第一卷着重论述了对两岁以前的婴儿如何进行体育教育,使儿童能自然发展;第二卷着重论述了对2岁到12岁的儿童进行感观教育;第三卷,论述了对12岁至15岁的少年进行智育教育;第四卷着重论述了对15岁至20岁的青年进行道德教育;第五卷着重论述了女子的教育以及男女青年的爱情教育。在这部著作中,卢梭把自己描写成一个理想的教师,又把爱弥尔描写为理想的学生,叙述了爱弥尔从出生到20岁成长和受教育的全过程,从中阐述了他的“自然教育”思想。
卢梭的教育思想重要体现在他的《爱弥儿》一书中。这部著作是卢梭应一位贵夫人(德舍农索夫人)之请而写的。书中虚构了出身名门的孤儿--“爱弥儿”和他未来的妻子--“苏菲”的教育。贯穿《爱弥儿》一书的核心思想是如何培养适合于未来理想社会的新人。这是卢梭一生所苦苦思索和追求的主要问题。他曾经说过:“《爱弥儿》一书,构思20年,撰写3年”。他对这部著作也最为满意,认为这是他的著作中最为系统的一部。该书的主要贡献是分析了人的发展和外部环境的关系,论述了儿童生理心理发展的自然进程,倡导了自然主义和儿童本位的教育观,为教育科学的建立开辟了道路。
从卢梭的经历来看,他没有受过正规的教育,仅有做家庭教师的经验,但他十分关心儿童教育和教育研究的问题。在《爱弥尔》一书的原序中,卢梭提出了为什么要研究教育和如何研究教育的问题。他指出,在所有一切有益人类的事业中,教育人的事业是首要的事业,而这个事业现在被人忽视了。教育的对象是儿童,可是,“我们对儿童是一点也不理解的:对他们的观念错了,所以愈走就愈入歧途。”为什么会这样呢?卢梭指出,因为,最明智的人只是致力于研究成人应当知道什么,却不考虑孩子们按其能力可以学到什么,总是把孩子当成大人看待,对儿童还缺乏真正的理解。
卢梭认为,研究教育要先从研究学生开始。应提出一种不同于以往的新的教育思想和一种实行起来容易的方法。这种思想和方法就是自然主义的思想和方法。卢梭指出,“至于人们称之为做法的那一部分,它在这里不是别的东西,只是自然的进行而已。”这就是根据儿童的年龄特点对不同年龄的儿童进行教育的思想和方法。当然,提出这种自然主义的教育思想和方法是要冒风险的,对此,卢梭有清醒的认识。他说,人们将来会攻击我,会认为这是一种教育的幻想,但他认为,“我要叙述的,不是别人的思想,而是我自己的思想。我和别人的看法毫不相同。”卢梭指出,我自己的思想不是权威,不比别人高明,人们可以怀疑或批评我的思想,但不能改变我的意见。还是让别人来衡量和评判自己的思想吧。
从《爱弥尔》和卢梭自然主义教育思想的关系,我们看到卢梭教育思想所具有的对儿童教育的关注和对教育的批判、怀疑和创新的精神。这也正是卢梭的《爱弥尔》一书虽然是一部教育小说,但它的影响和地位已经远远超过所谓教育学著作的重要原因之一。它给我们的启示是,一个人的思想是否有价值,是否值得研究,不在于他是否提供了一个非常完备的体系,不在于它是否提供了迎合世俗需要的东西,而在于是否提供了新的思想和内容。卢梭的自然主义教育思想就具有这样的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