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梭自然教育儿童观的核心部分是关于对儿童的发展和儿童发展与外部因素关系的认识,其主要内容有:
1.关于儿童发展的动力问题,卢梭认为儿童自身有一种内在的发展潜能。儿童个体是通过自己的活动,利用一切有利于自身发展的因素,最大限度地发展自己的天性的;
2.关于儿童发展的阶段性和连续性问题,卢梭认为,儿童个体从出生到成人的发展是经过几个明显的、相互联系的阶段的。每一阶段儿童都按其独特的形式,有重点地发展自身的某一方面能力。儿童个体只有通过充分而丰富地生活,完成前一阶段的自然发展,才能做好下一个阶段的准备。儿童发展的自然秩序是不能打乱的。
3.关于儿童个体发展的内外部因素的作用问题,卢梭认为,儿童个体的发展是自然的,是依靠自己的本性推动的。在自然的环境中,儿童通过自己的本性向外扩张,以寻求满足自身需要的东西。在儿童个体的发展中,教育者只是起一个引导和辅助的作用。外力的强制推动和强迫儿童发展的作法是违反儿童的天性的,是不自然的。
4.关于儿童现时的生活和将来生活的关系问题,卢梭认为儿童期的发展是非常重要的。儿童期也是真正的人生,是充满快乐的人生。儿童有权享有现时快乐的人生。不应为了儿童不可知的未来而牺牲儿童的现时的生活。应在儿童充分享受现时人生的前提下,根据儿童发展的特点逐步考虑儿童的未来。
卢梭关于儿童主体地位的论述,反映在教育上,构成了他的自然主义教育观。在卢梭看来,与儿童个体发展有关的因素是众多的。但是,学校教育、书本知识、教师的地位等等都不能成为儿童个体活动的中心。儿童个体是以他本性的自然发展为中心的。一切人为的教育和事物的教育都要服从儿童的自然发展。由于卢梭强调儿童的自然的发展的重要,因而在教育上形成了突出的特点:
1.反对压制儿童的个性,束缚儿童个性自由发展的作法。主张自然的教育必须是自由的教育,是任儿童身心自由发展的教育。
2.反对强调外在的,强制性的,遥远的教育目的的教育。主张教育要以儿童现时的生活为出发点,关注儿童现在的发展,为儿童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3.反对用一种固定的教育模式来约束儿童的发展。主张教育者应时刻注意儿童个体发展的特点,尊重儿童的个性,顺应儿童天性的发展和表现。
4.反对儿童个体被动的学习和接受教育。主张儿童必须依靠自己的能力,通过自己的思考和努力,而不是别人的思考和意见来完成学习。儿童只是在其本性发展到一定阶段,需要理性控制情感和力量时开始接受正规的教育。教师的引导作用对儿童的成长来说是必要的,但应避免儿童对教师和学习内容的依赖性。
5.反对过分保护儿童和折磨儿童的做法,主张儿童期的教育应是一种生活的教育和快乐的教育。尽管卢梭强调儿童个体发展主体地位的重要,但卢梭主张不应使儿童受到过分的关心。应让儿童在生活中接受各种磨难,倍受艰辛,在困难的环境中学会生活。卢梭批评了成人过分保护儿童的作法,指出在儿童期一点痛苦都没有尝过的儿童,长大以后是没有勇气对付痛苦的。但他也批评了成人减少儿童快乐,经常折磨儿童的作法。指出孩子的童年有其自己的特点,是不能由成人随意安排的;成人在早期对儿童进行教训,害多益少。因为成人很难断定多折磨孩子,就可以省去麻烦;很难断定目前的痛苦能解除将来的痛苦。卢梭强调,在儿童期成人要爱护儿童,使他们快乐,培养他们可爱的本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