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对近代“国家教育和学校教育”理论的考察
杜威指出,适应自然的教育理论在争取自由的热忱消退以后,其弱点表现如下:(1)仅仅把一切事情都让位于自然去做,注定否定教育的意义;这是教育交给环境中的偶然事件。(2)教育过程的进行,不仅需要有某种方法,而且需要某种组织和机构,某种行政机关。(3)个人主义理论所主张的“一切能力的完全和和谐的发展”的观点是可取的,但要实现这种发展,要求有确切的组织。私人可以宣传个人主义,但不能实现这个事业。瑞士的裴斯泰洛齐在教育上可以进行种种试验,并劝告慈善家模仿自己做同样的事情,但他认识到要能动地实施新教育思想,需要国家的支持,有赖于国家的活动。所以,民主主义教育的运动不可避免地成为由政府实施和管理的学校的运动。杜威指出,这个运动最典型地表现在欧洲的德国。在德国,教育成为一种公民训练的职能,而公民训练的职能就是民族国家理想的实现,而不是塑造个人。
之所以出现这种变化,原由有三:第一,德国是法国的战败国,国家需要复兴;第二,教育是复兴国家、统一国家的最好手段;第三,这种教育应适应公共教育的制度。德国教育实践上的变化带来了理论上的变化。18世纪个人主义理论退到隐蔽地位。国家不仅提供了公共教育的工具,而且提供了公共教育的目的。整个学校都是培养爱国的公民。在理论上,就不可能不强调社会效率的目的。因为要维护国家主权,就要求整个方面服从国家的最高利益。社会效率含有要求个人服从国家利益的意义。教育过程就是社会发展和纪律训练的过程。而不是个人发展的过程。但是,由于把教育作为人格的圆满发展的理想,继续为人所信奉,所以就形成了一种调和的思想,即把国家看成一个“有机体”,假定个人是一个有机体的组成部分,是依靠国家存在的,个人只有服从组织和制度,才能获得真正的人格。
总之,通过以上的考察,杜威认为,柏拉图的问题是把阶级作为社会的单位,而不是把个人作为社会的单位,而埋没了个人;18世纪的启蒙时期的个人主义把社会看得和人类一样广大,个人是人类进步的器官,突出了个人的地位,但它的问题是缺乏任何发展其理论的教育机构,因此它只能求助于自然的教育;19世纪的国家主义思想把民族国家作为实现其理想的机关,弥补了这一缺陷,但它在实施中又把社会目的的概念限于同一政治单位的成员,重新引进了个人从属于制度的思想。在杜威看来,这些问题在非民主社会中都是难以解决的,他极力强调民主主义的教育。在他开来,民主主义的教育不仅可以解决个人与社会的对立,个人与国家的对立,也可以解决劳动与教育、理论与实践知识、自然与科学人文学科的对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