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 | 教育法案 | 教育改革实践 | 教育管理体制 | 学校教育制度 |
英国 | 《巴尔福教育法》、《费舍教育法》、《哈多报告》书和《1944年教育法》 | 中央和地方教育行政相结合,以地方为主的教育管理体制 | 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和继续教育相互衔接的学制体系 | |
法国 | 《埃斯蒂埃法》 | 加强国家对教育的控制、统一学校运动、学制改革 | 中央教育管理体制 | 在初等教育阶段实行统一的学制、设置“方向指导班” |
德国 | 民族化和国家化趋向的教育改革 | 中央集权的教育管理体制 | 废除初等教育双轨学制,实行统一的四年制;取消了中学的预备阶段、建立德意志中学和上层建筑学校 | |
美国 | 《中等教育的基本原则》、《史密斯—休斯法案》 | 八年研究、初级学院运动 | 地方教育管理体制 | 6—3—3学制 |
日本 | 《教育赦语》、《再改正小学校令》、《高等女子学校令》、《大学令》、《高级中学令》、《国民学校令》、《战时教育令》 | 大学改革 | 军国主义教育体制 | 军国主义教育体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