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节导学

《国防教育法》、《国家处在危机中》,从这些法案可以看出二战后美国教育改革的紧迫性。而亚洲的日本,作为二战后的战败国,它又经历了怎样的教育改革呢?

 

一、美国的教育发展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的几十年来,美国的教育经历了较大的变革和发展,而且可以说是一直处于反复多变的改革之中。

虽然第二次世界大战战场不在美国本土,但美国是个重要的参战国。为了战争,许多青年应征入伍,他们在学校通过“做中学”所学到的文化知识比较零散,匆匆走上战场后,长期不读书、不学习,许多人成了新文盲。这是战后美国教育面临的新问题。另外,历史上美国就存在的种族歧视问题,战后依然存在,这也是美国战后要解决的问题。1944年,美国国会通过了《退役军人重新适应法》。1954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否决了1896年在美国学校实施的黑人学生和白人学生“隔离但平等”的原则,宣布任何学校不得高种族隔离。这两项措施对美国战后初期教育发展产生了积极影响。然而,战后美国教育重大改革是从50年代末《国防教育法》开始的。

(一)1958年《国防教育法》

1957年,美国在世界上的最强的竞争对手苏联成功地发射了第一颗人造卫星,这大大刺激了美国。不少人认为,这不仅表明美国在科技竞赛中落后,而且反映了美国在国防力量方面的差距,而这些无不与培养人才、发展教育有关。因此,联邦政府于1958年9月,由总统亲自批准,颁布战后重要教育大法,即《国防教育法》。在美国这样一个视教育为地方各州政府的职责,连宪法都明确谈到教育的地方分权制国家,由联邦政府出面,并由总统亲自批准颁布教育法令,足见其重要程度。《国防教育法》的中心内容是由联邦政府增拨大量教育经费来迅速提高美国的教育质量。它规定从1959年之1962年的四年时间内,拨款8亿多元。

《国防教育法》规定的具体拨款项目包括:(1)增加学生贷款,以鼓励学生努力学习;(2)加强科学、数学和现代外语(即“新三艺”)的教学,以提高教育质量;(3)设立国防科研奖学金,学习优秀的大学生可得到高额奖学金和获得进行科学研究的机会;(4)加强“天才教育”,选拔天资优越的学生重点训练、增进指导;(5)设立语言研究学习中心及训练班,提高现代外语教学水平;(6)研究和实验如何更有效地使用电视、电影、广播以及与教育有关的视听设备,增强现代化教学手段设施;(7)大力发展职业教育;(8)发展科学新闻的传播媒介;(9)进一步改善各州的教育统计,等等。

《国防教育法》颁布后,美国又多次对法案进行修改和完善。1964年,美国国会通过了《国防教育法修正案》,对国防教育法的延长与扩展作了新的规定,并进一步增加对教育的拨款。1967年,美国国会通过了包括《国防教育法》、《中小学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在内的一些重要的联邦教育法令增加的内容和延长时间的修正案。1982年,美国国会再次讨论《国防教育法》的新补充,其目的仍是通过增加拨款,进一步提高数学、科学、技术、外语等关键学科的教学质量,以应付其他发达国家在科学技术等领域的挑战。可以说,在美国现代教育发展中,《国防教育法》起着十分重要的方向指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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