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60~70年代的苏联教育改革

在1958~1964年的教育改革之后,苏联政坛上发生了一些变化。面对西方教育改革运动的冲击,为适应国际竞争的需要和消除1958年以来教育改革带来的消极影响,苏共第23次代表大会强调了提高劳动人民普通文化之水平和技术知识的重要性,提出要把提高专家培养质量当作头等任务,要求改进学校教育工作。

(一)1966年的教育改革

1966年11月10日,苏共中央和苏联部长会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改进普通中学工作的措施》(以下简称《措施》)。这个文件指出,在科技迅速发展的时代,为了发展生产力,为了提高人民的文化素养,迫切要求提高学生的知识质量,更好地培养他们面向公益劳动。学校的主要任务是:使学生获得牢固的科学基础知识,具有高度的共产主义觉悟,培养青年面向生活并能自觉地选择职业。

《措施》对中学教学内容提出了具体要求:(1)教学内容要符合科学、技术和文化发展的要求;(2)1~10年级科学基础知识的学习要有衔接性,要把教材按学生做较合理的分布,要从第四学年开始系统地讲授科学基础知识;(3)要删除教学大纲和教科书中过于烦琐和次要的材料,克服学生负担过重的现象;(4)1~4年级周学时的最高限额为24学时,5~10年级为30学时;(5)从七年起开设选修课,目的是加深数理学科、自然学科和人文学科的知识,发展学生多方面的兴趣与才能。

1967年4月8日,苏联教育部发布了《关于为普通中学7至11年级学生开设选修课的通告》,这个文件是落实1966年《措施》的具体步骤。文件指出,选修课可以成为学校教育中较充分反映当代科学、技术、文化成就和照顾各个学校地方特点的重要形式之一,能对教学内容作出重要补充而又不变更教学计划和中学基本课程大纲和教科书。让学生选学选修课程的目的在于进一步加深他们对科学基础知识和全面发展他们的认识能力,形成对个别学科和某些实际活动的较为稳定而目的明确的兴趣,并为学校毕业后的进修做好准备。

1972年6月20日,苏共中央和部长会议通过了《关于完成向青年普及中等教育的过渡和进一步发展普通学校的决议》,6月23日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改进职业教育体系的决议》,7月18日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改进全国高等教育的措施的决议》。这三个文件是对1966年以来的教育改革进一步深化,分别对普通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提出了要求。其基本精神是加强基础知识教学,提高教育质量,教育要反映现代科学的最新成果,要适应科技生产力和社会发展的要求。这三个文件为1973年新的教育立法作了准备。

(二)1977年的教育改革

1973年7月19日,苏联最高苏维埃通过了《苏联和各加盟共和国国民教育立法纲要》。这是用法律形式将60年代中期以来的教育改革加以肯定。但是《立法纲要》在强调加强教育内容现代化和科学化,加强学生学习强度和难度的同时又暴露出了与生产部门需要脱节的新矛盾,于是又出现了1977年的改革。

1977年12月22日,苏共中央和部长会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普通学校学生的教学、教育和劳动训练的决议》。《决议》确定普通中学是统一的劳动综合技术学校。《决议》指出,在普通学校工作中存在着重大缺点,学生负担过重,教学大纲和教科书往往充斥着多余的和次要的材料。许多中学生在走向生活时,缺乏应有的劳动训练,对基本的普通职业没有足够的认识,在国民经济部门工作时感到困难。普通中学的主要任务是使学生深入掌握基础知识和在国民经济部门工作的劳动技能,必须认真掌握一定的职业技能,才能适应国民经济部门工作的需要。《决议》规定增加劳动教学时间,九至十年级的劳动时数从每周两小时增加到四小时。加强对职业选择指导,利用学校附近的企业、集体农庄和国营农场给学生安排有效的劳动教学和职业指导。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安排他们参加公益劳动,同时保证八年级应届毕业生能自觉地选择继续受教育或接受某一种专业及职业训练的途径。

《决议》虽然否定了1973年《立法纲要》的有关精神,但并不是要恢复50年代至60年代初在学校中进行过的那种生产教学,而是要使劳动教育教学在广泛的综合技术教育的基础上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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