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先于本质” ;
“首先是人存在、出现、登场,然后才给自己下定义……,人除了他把自己造成的那个样子以外,什么也不是。” 。
——萨特
如何理解萨特的这些名言?存在与本质是什么关系?在这种哲学观点指导下的教育思想又包含哪些基本内容?具有何种意义?等等,正是这一节要研习的内容。
本节主要介绍存在主义教育的哲学基础、基本观点和历史评价三个方面的内容。
存在主义教育是一种以存在主义为其哲学基础的教育理论。存在主义哲学产生于一战后的德国。二战期间传到法国,二战以后在许多国家流行。存在主义哲学的主要代表人物有德国的海德格尔(M.Heidegger)和雅斯贝尔斯(k.jaspers)、法国的萨特( 注解)(J.Sartre)和奥地利的布贝尔(M.Buber)。50年代以后有美国的奈勒(G.F.Kneller)莫里斯等。
萨特:(1905一1980)法国作家、哲学家和社会活动家,法国战后重要文学流派存在主义的倡导者。生于巴黎,幼年丧父,他的启蒙教育来自很有文化修养的外祖父。萨特早慧,19岁即进入著名学府巴黎高等师范学院攻读哲学。毕业后在中学任教。1933年,他作为公费生到德国进修,接触和钻研德国哲学家海德格尔和胡塞尔的学说,对日后存在主义哲学思想的形成有深远影响。回国后,他继续执教并何时从事创作。1938年长篇小说《恶心》的发表为年轻的萨特赢得了声誉。30年代萨特自称是自由主义知识分子。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他曾被德军俘虏,获释后仍从事教学和写作。1943年他发表了《存在与虚无》,这部作品后来成为法国存在主义哲学的奠基石。40年代萨特的文学成就达到了高峰。他这一时期的主要作品有:戏剧《群蝇》、《禁闭》、《肮脏的手》等和三部曲长篇小说《自由之路》(《理性年代》、《延缓》、《心灵之死》)。萨特主张文学应该干预生活,作家应该在文学作品中毫无保留地阐发自己的哲学主张和政治见解。从50年代开始,萨特把越来越多的精力投入社会活动。 他办杂志,写文章,站在人类进步力量一边,反对暴力和罪恶。
存在主义哲学是一种把人的存在当作其基础和出发点的哲学。它强调全部哲学的核心是有思想,有感情的个人。萨特认为,一个活生生的人比我们对他所做的任何抽象的陈述更重要。只有以个人生活为起点的思想才是有价值的。 存在主义哲学家认为,存在主义哲学与传统的哲学的区别是,传统哲学认为,哲学的起点是理性和逻辑,是一种冷静和超然外物的理性;而存在主义哲学认为,哲学是充满激情的理性。激情理性不是无理性,而是一种完整的理性。海德格尔就认为,哲学的起点和终点不是理性和逻辑,而是“惊奇”的心理,而逻辑思维不是最严谨的思维,这种思维只限于计算实有的情况,并只为这种思维方式服务。
存在主义哲学的基本命题是萨特提出的名言:“存在先于本质”。 萨特认为,物质世界是无意义,无目的的,只是一种偶然的现象。人类在宇宙中也是偶然出现的,不存在有产生人类的世界秩序。因此,人先是存在,存在先于他的本质,然后再创造他自己。但是存在不是决定他的本质,他是在存在的过程中,通过他自己的自由选择而决定他的本质。萨特说:“首先是人存在、出现、登场,然后才给自己下定义……,人除了他把自己造成的哪个样子以外,什么也不是。”。因此,一个人要成为什么样的人,要由他自己负责。要么是他造就他自己,要么就是由别人所造就。将来成为什么样的人,要么自己选择,要么由别人替他选择。不选择,默认也是一种选择,但这是一种软弱的选择。
存在主义教育的观点可以概括为五个方面。
1.教育的本质和目的在于使学生实现“自我”
存在主义教育家认为,作为教育对象的人,从根本上说,也不外是按照他自己的意志而造就他自身的。所以,教育的本质和目的在于人的“自我实现”或“自我创造”。由于人的这种自我实现是通过人的自我选择决定的,因此,“教育是发展关于自由选择以及对选择的意义和责任的认识的过程”。教育者应该帮助学生认识到生活的价值,成为一个对自己负责的人,并且帮助他去过自己所选择的生活和作出自己的决定。如果只让学生“服从外部力量”,那就会使他丧失“自我”。所以,教育应该使学生通过“自我表现”“自我肯定”而意识到自我的存在,并能作为一个自由的人更好地生活下去,实现“自我完成”。布贝尔强调说:“教育的目的不是告知后人存在什么或必会存在什么,而是晓谕他们如何让精神充盈人生,如何与‘你’相遇,也就是说,要随时准备为人而转成‘你’,向他们敞开‘你’的世界”。在他们看来,教育的具体目标是发展个人的意识,包括发展自我认识,发展自我责任,为自由的、合乎道德的选择提供基础。
2.强调品格教育的重要性
存在主义教育家认为,“名副其实的教育,本质上就是品格教育”。在学校教育中,教材本身并没有价值,知识只是学生个人借以发展自我认识和养成自我责任感的工具,知识可以使人从无知和偏见中解放出来并养成自由选择的能力。因此,“课程的全部重点必须从事物世界转移到人格世界”。但是,存在主义教育家并没有否定知识教育,而是强调必须修正对知识的看法,学校不能传统地把传授知识看作学生准备谋求职业的工具,而应该看作认识“自我存在”和发展“自我”的手段。在他们看来,课程的主要内容应是关于文学、哲学、历史和艺术方面的人文科目,因为这些科目更适合于学生自我发展的要求,更有助于学生实现“自我完成”。
3.提倡学生“自由选择”和承担后果的道德标准
存在主义教育家认为,人的自由就是人的存在,但这种自由只是个人的“自由选择”,即个人对自己所作的一切负责。他们反对客观的道德标准,认为如果要学生服从外界规定的道德标准,必将会损害他认识自我。在存在主义教育家看来,道德教育的基础应该是让享有充分自由的学生有权自己选择道德标准,并承受自己行动的后果,而不是去接受一些永恒的道德原则。因此,道德教育的任务主要是使学生具有独立意识、自尊心,养成自主自律的精神。
4.主张个别教育的方法
存在主义教育家认为,集体教学的方法趋于统一化和标准化,不区别对待每个儿童,注重一般,忽视特殊,因而智慧抑制和阻碍学生个人的发展,不利于学生认识自我和发展自我。在他们看来,不应该用相同的进度和方式进行教育,而应该允许采取多种多样的教学组织形式和教育教学方法,以适应儿童的个性和个别差异。他们十分推崇古希腊苏格拉底的问答法,认为那是理想的教学方法,因为学生用这种方法学到的将是他自己肯定为真实的东西。为此,他们强调教学应是一种师生之间的真正的对话。布贝尔说:“如果把教师只认做是一个传道授业者,那么,教学就不可能是一种真正的对话”。但是存在主义教育家也不完全排斥集体教学,不过认为,要采用这种方法的话,必须明确集体教学的目的是教育个人,使学生个人得到更好的自我发展。
5.师生之间应该建立信任的关系
存在主义教育家反对传统的师生观。例如,奈勒认为,实在主义视教师为知识的灌输者,唯心论视教师为人格的师表,实用主义视教师为帮助解决问题的指导者,而存在主义则视教师为对学生自我实现的影响者,即认为教师的作用是利用他自己的人格和知识,引导学生认识自我和发展自我。所以可以说,“教师的任务是在学生走向自我实现的途程中帮助每一个学生个人。一个好的教师是自己作为一个自由的活动者;他的影响不是暂时的,而是要延长到成年生活”。但是,在存在主义教育家看来,师生之间有应该是平等的和相互信任的、相互尊重的,并具有一种民主的气氛。因为正如布贝尔所说,信任是品格以及整个人的教育领域中唯一一条可接近学生的途径。 对存在主义教育的评价:作为一种教育理论,存在主义教育思想提出了不同于传统教育和实用主义教育的观点,其中有一些观点是具有积极意义的,例如,强调个人的自我选择和负责,强调个性的自由发展,主张教育个性化,提倡积极的师生关系等。应该说,存在主义教育思想曾对欧美国家的青年学生产生很大影响。但是,由于存在主义教育强调突出个人的发展,而反对一切外在的束缚,容易产生个人与社会对立的消极因素,因此它在教育工作实践中的影响也比较有限,在20世纪70年代后便逐渐衰落。